注册BVI公司

BVI注册公司的相关信息及流程

BVI公司特点如下:

   1、只需一名董事/股东即可成立公司。没有国籍限制,且公司法人亦可出面担任。

   2、董事主要负责公司日常业务运作。

   3、所有的会议记录将由我们代为撰写,而不必花额外的时间去制作文档。

   4、透过董事签署完毕的会议记录,可随时变更董事/股东,股份转让,公司名称变更及增加资本额等。

   5、董事/股东的会议可于世界任何地方举行,并且可委托代表或使用任何通讯方式开会(如电话,电报,传真..)。

   6、董事亦可经决议案的授权,在世界各地开银行户头,来进行金融投资,而不必亲自去当地办理。

   7、公司帐薄记录及股东/董事名册,保留在任何地方。而除了董事本人之外,其它人必须经董事同意才可调阅,此举将保障公司的隐密性。

   8、如股东/董事因任何原因,无法再行使其权力,将可由遗产继承人,监护人或受托人向公司董事提出证明后,合法拥有该股东/董事的身份。

   9、投资者可选择记名或不记名股票。

  10、股票以美元发行,且股数分配必需经董事同意才生效。

  11、公司在BVI境外的投资所得全部免税,且资金进出没有管制,只需要缴交政府年度规费即可。

  12、不需向BVI呈报税务报表。

  13、投资者可在任何地方拥有房地产或其它不动产,但不可在BVI境内拥有上述的产业。

  14、公司可在世界各地,使用任何货币,来从事合法商业。

  15、公司可开立银行户头,设立信托拥有定期存款或从事任何合法投资。

  16、公司营业项目广泛,但是要避开下列几项情形:

      (1)不可在当地从事任何投资交易。

      (2)不可从事信托、银行、保险业或其它中介业务。

      (3)不得在当地作为其它公司之代理人及提供BVI之注册地址。

  17、公司可支付或收受借贷,佣金版税及权利金等。
 

  Q:是否需要注册办公室

  A:是,而且必须在英属维京群岛,注册办公室必须有执照。

  Q:是否有现成的空壳公司提供

  A:是。

  Q:公司名称限制

  A:不可使用与已存在公司相似或相同的名称。不能使用包含“皇家”或政府身份的名称。不能使用触犯公众利益的名称。

  Q:需要获得许可方可使用的名称

  A:建房互助协会,商会,特许的,合作,皇家,公共交通,市政,旅游协会,信托,地铁,银行,保险,基金管理,财产管理和投资基金等。

  Q:授权并发行的股份资本

  A:标准投资股份是US$ 50,000,有票面价值。最少股本是有或无票面价值的股份1份。

  Q:允许发行股票种类

  A:注册股票,不记名股票,无票面价值股票,优先股,可赎回股,以及有/无投票权的股票。

  Q:是否允许不记名股票

  A:允许。

  Q:董事

  A:最少需要1个董事,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实体。国籍不限,也无须在BVI长驻。

  Q:公司秘书

  A:在BVI注册公司必须有一个公司秘书,该公司秘书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实体。国籍不限,不必在BVI长驻。

  Q:股东

  A:最少需要1个股东。